


颜先生是涟水县红窑镇人,一直在外地经商。2015年5月8号,他和红窑镇政府、镇实验小学签订了一份《招商引资协议书》,出资800万元,建设红窑幼儿园。今年春节后,项目正式动工,但当幼儿园一楼封顶时,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……颜先生:“建到一层要封顶的时候,(镇里)百般刁难了。要我停工,说土地不合法。后来国土所让我到镇里去谈,就说让我捐款。记者:“当时签的是一个自愿捐助协议是吧?”颜先生:“对,签的是自愿的。不自愿我就麻烦了,我几百万的材料,工人都进场了。”在当时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上,红窑镇政府承诺协助办理幼儿园的教育、民政、土地等手续。而幼儿园经营方义务中并没有关于“捐款”的条款。迫于工期压力,颜先生无奈之下,签订了“自愿捐助”的协议,金额是101.25万元,被捐助方是幼儿园所在地红窑镇黄锅甄村村委会。在先“捐助”了30万元后,项目施工得以继续。
今年8月,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、可以容纳近千名幼童的幼儿园落成,但当颜先生拿着《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登记表》到镇政府办理意见盖章时,再次遇到了麻烦。
颜先生:“建好以后我们就装修,弄好,8月中旬,我幼儿园开园,我们就请向里面一个王副镇长来指导,捧捧场,还有县里的文教局,都来了。对,他们镇长跟我说的,你把钱捐掉,我就给你盖章。
记者:“这是招商引资的项目,他们反而不给你改这个章?”
颜先生:“对,他们镇长跟我说的,你把钱捐掉,我就给你盖章。”
颜先生被告知,不把剩下的70余万元捐掉,就不能在《登记表》上盖章,幼儿园就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,校车上牌、幼儿和职工的各项保险都无法办理。目前,红窑幼儿园仍处于无证办学状态。
这101.25万元的捐款究竟是怎么来的呢?